星期三, 11月 01, 2006

基本上,我是一個有仇必報的人

土匪報仇,六年不晚。

最近看著某個越來越肥死胖子的blog(還好週五臨時被通知10/28要被抓去板橋老家清理祖母的舊房子,沒去成COSCUP 2006,要不然我還得整天壓抑扁人的衝動),突然讓我有一股清算六年前某BBS站事件的念頭了。沒錯,就是那五個人。

我一直忘不了入伍前的夏天,在新宿京王廣場對面那家我最常去的Royal Host,酒酣耳熱、熱烈討論第一次參加Comiket的經歷之際,春日突然主動中斷話題,對我表示他對那整件鬧劇的觀察與看法「水球,我總覺得他們那幾個人只是掰個藉口把你趕走,接收現有成果,坐享其成罷了」,至今仍無法忘懷-在這之前,我從來沒跟他談過-後來不少死黨也幹出一樣的舉動,真不知道當時外面是怎麼傳的,簡直莫名其妙。

唯一確定的是,我被一群好騙的詭計多端白痴給婊了,套句某個我看了也不爽的人講過的話,「從頭到尾都是XX自己在耍白爛」。

當然,某位經常要我幫他買大吟釀的長輩一直跟我講:不必理那些白痴。真不好意思,這完全不符我的本性,這件事也該有一個了結了,讓他們付出應得十倍的代價。

話說回來,該怎麼作,要做到什麼程度,想了六年,還是一點頭緒也沒有,也許還需要下一個六年吧,畢竟始作俑者並不是好處理的對象,大概真的要等我變成超級大長輩才有可行性,雖然這只是時間的問題。

不過,土匪以大食為天,就算心裡再不爽,都還遠不如大食團重要,明年二月的第四次東京大食團到底辦不辦的成呢?就算辦成,要不要繼續宰河豚?真傷腦筋,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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