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0月 15, 2006

今天幹了一件非常有紀念價值的蠢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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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和PC Watch笠原一輝吃完河豚大餐,剛好他說他週日沒事情,可以開車載我出去晃。對日光美景魂牽夢遺....呃,魂牽夢縈的本痴漢,就很白目的問他一句話:

「如果我說想去日光,可以嗎?」

他就很豪爽的說:沒問題。

那時酒酣耳熱(七個人耶),我就不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,過了一個閒閒沒事的週六,跑去人滿為患的啤酒博物館喝到撐死。

後來,昨天晚上,有一隻不知死活的海牛,MSN給我某人跑去日光拍紅葉的照片。

「你是要逼我去切腹嗎?」
「是地~」

某人就下定了決心,要給海牛好看,讓他坐在電腦前面看照片看到幹死。

按照昨日的約定,中午12:30笠原開車來Tokyo Dome Hotel的lobby接我,我一上車,馬上厚著臉皮講出一句話:

「如果我說想殺去日光,你應該會砍我吧。」

EVA的名言的確所言不虛,奇蹟要發生了才有價值:

「那沒問題啦,反正我今天也沒事。」
「真的?」
「起碼我老婆今天不在家。」

所以,兩個笨蛋就這樣開車殺去日光看紅葉了,來回超過400km,不但在日光大食,還到念念不忘的衝去湯之湖泡溫泉,看了兩個沒跑過的瀑布,最後回程途中還跑去宇都宮吃餃子,22:00 抵達Tokyo Dome,全程九個半小時收工。

這是我第三次去日光,卻是最有意義的一次,秋天的日光果然和白色大地的冬天,完全不同。

2006/10/15日光閃擊戰相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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