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2月 06, 2007

有時候,真的覺得腦殘年輕人還不是普通的多

最近王又曾入境美國案,常常在網路討論區聽到一種理歪氣壯說法:抓了他又怎樣,錢追的回來嗎?

那我就很想反問:同理可證,是不是因為人死了也不會復活,所以我們不需要抓殺人犯,更沒必要去制裁他?

如果不讓犯罪者受到懲罰,付出代價,如何建立法治環境,怎麼維繫社會的價值觀?變相鼓勵不法行徑,當受害者都活該該死嗎?

淪落的道德觀與缺乏公平正義的信念,遠比失去競爭力還嚴重一百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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