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3月 13, 2007

切勿「先射箭,再畫靶」

昨天剛好想起半年前的往事。

某個週二因睡過頭之故,可能趕不上早上的會議,就坐計程車上班。一跳上車,我就跟司機說「你先走新生南路,到了仁愛路左轉,上新生北高架,長安東下來,直走到南京東路右轉,到了燦坤就停下來....」。

司機馬上就說「應該先跟我講:地點是以前的永崎百貨,再告訴我該怎麼走,我也才能根據路況給你建議,選定最快的路線,要不然你這樣講誰會聽的懂?」。

雖然這是老生常談,但這件事仍給我不小的啟發。

同理可證,今天你要叫某人做事-尤其當你是握有權力的主管-你絕對有義務告訴他「目標到底是什麼」,作法盡量由他來決定,而不是將「手段」和「目的」顛倒,為了製造「百分之百命中率」的假象,不知會做事的人你真正的想法,只能在無聊的皮毛上挑三揀四,斤斤計較,等於先射了箭才畫靶,而且也不保證能否命中原先設定的標的。

更慘的是,歷史的教訓證明,這種箭最容易射到自己人的臉上,被顏射後還在臉上畫靶,真是慘絕人寰。

當然,關鍵還是在於主事者的責任與擔當,最忌諱基於私人利益想要大權獨攬,如同二戰時的希特勒緊抓陸軍總部,限制部隊的資訊來源與行動自主,高階指揮官只是掛著星星的傳令兵,最後導致俄國進入柏林的悲劇等,諸如此事,殷鑑不遠。

至於「其實他根本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搞什麼,講不出願景、未來和理想,吃米不知米價,把一個主管的格局幹得像童子軍的小班長,耍脾氣的孩子王,忘東忘西,左支右絀,連三天內會發生的事情都預想不到,隨隨便便故意找人麻煩被人當面吐槽就馬上轉移話題顧左右而言他」,那就完全是個人能力,甚至是智商的問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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